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
校园安全关乎每位教职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贯彻田家庵区教育局夏季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平安,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
学校将通过例会、晨会、广播站、校园网、家长会、班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全体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把安全宣传作为学校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力求做到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入口、入心、入脑。
二、规范安全管理制度
保卫科等相关处室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所有制度印发至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
三、定期对师生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技能培训
学校在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前后举行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紧急疏散演习),并根据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到校对师生进行一到两次安全技能培训。
四、明确校园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1、各处室、年级组、班级要按要求锁门、关电源;及时排查办公室、班级等责任区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学校总务处等相关处室,并监督隐患清除过程;总务处,保卫科、电教室等相关处室要加大对学校公共场所、监控系统、电教设备、大型用电设施设备、配电房等的安全监控,定期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2、禁止在办公室、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实验室、塑胶运动场等)使用明火;学生做实验时必须使用明火的,一定要在实验员和授课教师指导下使用;
3、体育课等室外课,教师一定要严格按照教学规范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意外事件发生;
4、校园内有施工现场时,一定要设置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一定要及时清理场地,不留安全隐患;
5、每节课课前,授课教师要检查学生人数,发现缺勤的,要询问班长,班长不知情的,要让班长询问班主任,若是无辜缺勤的,班主任要及时向家长通报;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授课教师,要在放学前提醒学生不要在没有家长或成人陪伴下去沟河湖塘戏水、游泳,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6、班主任一定要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进、离校;没有学校统一要求时,班主任和授课教师不得私自拖延学生离校时间;学校行政值班人员一定要按照要求履行值班职责;
7、学生上下楼实行分流制度,班主任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楼层分流要求上下楼梯;课间集体活动如广播操等,学生要整队上下楼;教学楼(一)、(二)的学生上下午放学时间实行错位分流制,教学楼(一)的学生提前3分钟放学,避免校门口出现交通拥堵现象;
8、各班级每学期要保证出一期安全专题板报,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并将有关资料交学校保卫科备案。
五、实行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
根据《田家庵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