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其它县(区)属普通高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补课和办班管理的通知》(教秘基[2009]11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补课和办班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今年6月份省市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寒假的临近,各种补课、办班行为又进入高发期;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教育全体老师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教师队伍形象;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中小学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极少数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教师,一经查实,按照规定给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督与检查。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面向全社会公开聘请了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员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多渠道了解各地办学行为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各县(区)和学校要给予充分的配合和支持。市教育局将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明察暗访,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做好落实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校)实际,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补课和办班管理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