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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寒假的通知(教秘基[2010]328号)

阅读次数:359 编辑:市教育局基教科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基教科 发布时间:2019-03-07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0-2011学年度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严格禁止假期补课
    寒假从2011年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一)开始,至2月14(正月十二)结束。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放假,不得随意推迟和提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假期上课和补课,切实保证学生的假期权利和法定的休息时间,使他们过一个安全、愉快、轻松、有意义的寒假。

二、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
    要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监督,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寒假时间,各校要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假期生活的内容和有关要求,落实监护责任。要关心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和贫困家庭子女的寒期生活。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假期活动,并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加强安全教育
    要完善学校假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巡逻等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四、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校要及时制订新学期工作计划,同时督促教师制订好教学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要做好教材到校工作,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
 
                             2010年12月30日

                             市教育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