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秘德〔2015〕6号
淮南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校及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4〕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14〕7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活动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为广大基层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第二阶段( 2015年5月1日 至5月中旬)为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报送阶段。
第三阶段(2015年5月中旬至6月) 为市组织展演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县区之间、学校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
五、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附件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科。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根据活动方案(附件1)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展演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展演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 2015年1月13日前 将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德育科),联系人:武剑、蔡伟,电话:6651202,电子邮箱:1192233963@qq.com
附件:
1.淮南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淮南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3.淮南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项目要求
4.淮南市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