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教育局《淮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教基[2007]17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学校领导、高中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人组成的龙湖中学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1)监察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及各评价小组工作。(2)负责接受教师、学生、家长的举报与投诉。(3)负责对评价过程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4)负责评价结果的审核与认定。
委员会名单:
组 长:杜 君
副组长:孔 庆
成 员:邱家宏 陈要武 陈立华 梅瑰
龙湖中学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