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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中学开展“读党史、唱红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281 编辑:政教处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07

各年级组、各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党的90华诞,增进全体师生对党的了解与热爱,进一步贯彻落实淮南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以“读党史、唱红歌、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我校作为“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56月份开展“读唱讲树”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读唱讲树”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协调各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张中田      

副组长:孔            

  员:邱家宏      丁增勇  王赵陈      营士民  

孙以萍              

二、活动安排及分工  

1、党史知识竞赛(5月底)  

由民生校区党支部负责制定竞赛试卷,组织师生参加竞赛。  

2、唱红歌  

1)教师唱红歌比赛(6月底)  

由学校工会负责,以年级组为单位,各年级组长和各党支部书记负责选定红歌曲目,组织练唱和参加比赛。  

2)班级唱红歌比赛(6月中旬)  

由民生校区党支部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和任课音乐教师负责选定并上报红歌曲目,组织学生练唱和参加比赛。  

3)学生个人唱红歌比赛(5月底)  

由学校本部团委负责,活动主要在七年级学生中进行。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音乐教师负责在班级进行初选,上报选手名单和红歌曲目;团委负责组织学生比赛。  

3、评选文明班级(5月—6月底)  

由学校政教处负责,与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相结合,拟定并下发“争创文明班级”倡议书,学校检查小组对各班级进行“优良秩序”、“优雅环境”专项检查,记录并公示检查结果。凡在检查中发现学生有仪容仪表、行为习惯、语言举止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取消其所在班级参评市级先进班集体的资格。  

4、优质服务评比(6月底)  

由学校教导处、教科研室负责,要求全体教师参与优质服务评比活动,制定评比细则,组织班级学生对教师进行量化考评。  

三、以上系列活动的具体开展时间、要求、奖励办法等,以各活动负责部门的通知为准。请各年级组、各党支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认真准备,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收到实效。  

   

   

   

龙湖中学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