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组、各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党的90华诞,增进全体师生对党的了解与热爱,进一步贯彻落实淮南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以“读党史、唱红歌、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我校作为“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5—6月份开展“读唱讲树”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读唱讲树”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协调各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中田 杜 君
副组长:孔 庆 杨 慧 吴 鹏
成 员:邱家宏 李 静 丁增勇 王赵陈 陆 芳 营士民
孙以萍 梁 鸣 钱 刚 曹 海
二、活动安排及分工
1、党史知识竞赛(5月底)
由民生校区党支部负责制定竞赛试卷,组织师生参加竞赛。
2、唱红歌
(1)教师唱红歌比赛(6月底)
由学校工会负责,以年级组为单位,各年级组长和各党支部书记负责选定红歌曲目,组织练唱和参加比赛。
(2)班级唱红歌比赛(6月中旬)
由民生校区党支部负责,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和任课音乐教师负责选定并上报红歌曲目,组织学生练唱和参加比赛。
(3)学生个人唱红歌比赛(5月底)
由学校本部团委负责,活动主要在七年级学生中进行。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音乐教师负责在班级进行初选,上报选手名单和红歌曲目;团委负责组织学生比赛。
3、评选文明班级(5月—6月底)
由学校政教处负责,与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相结合,拟定并下发“争创文明班级”倡议书,学校检查小组对各班级进行“优良秩序”、“优雅环境”专项检查,记录并公示检查结果。凡在检查中发现学生有仪容仪表、行为习惯、语言举止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取消其所在班级参评市级先进班集体的资格。
4、优质服务评比(6月底)
由学校教导处、教科研室负责,要求全体教师参与优质服务评比活动,制定评比细则,组织班级学生对教师进行量化考评。
三、以上系列活动的具体开展时间、要求、奖励办法等,以各活动负责部门的通知为准。请各年级组、各党支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认真准备,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收到实效。
龙湖中学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