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访2016年度“最美中学生”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宣传中学中职学生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中学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中学中职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健康成长,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联合中国青年报社在全国寻访一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中学生”。为落实好这项工作,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寻访一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中学生”。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具体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
在校学生
二、寻访标准
1、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2、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4-2016年。
三、工作要求
大力宣传。各班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班会课等手段,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氛围,在学校全面掀起学习“最美中学生”的热潮。
四、工作安排
9月26日 前,每班上报一名“最美中学生”,并将事迹材料附上。学校在此基础上选拔一名上报至区团委,其余作为校级“最美中学生”,学校进行表彰。
政教处
201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