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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132 编辑:政教处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07

 

田政办〔2014〕59号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单位:  
  《田家庵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8月20日   

   

                                田家庵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保障公众健康,全面构建和谐健康生活,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淮南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性环境,在全民范围内倡导和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整体素质。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的综合素养,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1、2014年,正式启动主题为“和谐我生活,健康淮南人”的健康行动,并按相关要求开展活动。  

  2、到2014年底,居民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达到50%,到2015年底上升到80%;到2014年底,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分别上升到30%和50%,到2015年底分别上升到50%和70%。  

  3、到2014年底,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和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均达到40%,到2015年底达到60%。  

  4、到2015年底,居民的行为危险因素上升趋势有所控制,与其相关慢性病的患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成立田家庵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协调和统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工作职责:统筹部署,联络协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工作进度,举办培训班,适时组织督导和考核评估,督促行动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1、推出行动技术方案和支持工具。推出膳食和身体活动技术指导方案和简便易行适用于个人、家庭和单位的支持工具,用于鼓励和帮助个人、家庭及单位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动态评价行动效果。  

  2、创造支持环境。支持社区、学校、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庭老传少、少帮老,发展志愿者队伍,形成支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立体环境。  

  3、提供服务。鼓励相关部门为个人、家庭和集体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提供咨询和有关技术服务。  

  4、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按照统一程序,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慢性病健康促进知识、技能,行动启动方案和要求,示范创建和考评办法以及生活方式行动的督导和评价办法等。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围绕行动主题,采用多种形式与企业、团体、组织以及个人合作,规范合作方式,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自在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的力量和作用,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合力。  

  四、各部门职责  

  区政府确定10家健康单位。健康单位,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体社会组织。分别为区卫生局、田家庵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处、区卫生防疫站、区妇幼保健所、区计生服务站。区政府确定龙湖公园为健康主题公园,同时在公园中建设一个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适用于含有健康元素,可供居民开展健身锻炼,获取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公园。健康步道,适用于在社区或公共场所设置的,具有一定长度,含有健康元素,可供居民在健身活动过程中获取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步行道路。  

  区委宣传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在车站、农贸市场等地设置公益广告以及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广泛进行宣传。  

  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将健康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对用款部门和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确定10家示范健康食堂和5家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各类单位食堂。健康餐厅/酒店,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餐厅/酒店。成立本部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所监管单位创建工作,组织督导和考核评估,查看各创建单位工作进度,联络协调内部工作和与其他部门之间工作事宜。  

  区城乡建设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民健身活动场所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新建小区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配套设施建设的审核与监督。  

  区城管执法局:协助和配合各单位合理、规范设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栏,喷绘公益广告等。  

  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确定10家示范健康学校。健康学校,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各类中小学校。成立本部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系统内各单位创建工作,组织督导和考核评估,查看各创建单位工作进度,联络协调系统内工作和与其他部门之间工作事宜。  

  区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开展太极拳、慢步走、老年秧歌等群众性、趣味性的健身活动以及健康知识讲座。  

  各镇、街道:分别确定2家健康社区。健康社区,适用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的社区。社区指村或社居委。成立本单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各单位创建工作,组织督导和考核评估,查看各创建单位工作进度,联络协调本辖区工作和与其他部门之间工作事宜。  

  所有参与创建单位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成立本单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将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电话报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  

  五、技术支持  

  由区卫生局确定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提供创建工作技术支持。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安排1至2名工作人员为本辖区内各创建单位提供现场健康咨询、讲解和具体技术支持,如为示范社区提供健康知识宣传模板、知识竞赛题目、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技术支持。为示范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为示范学校提供包括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等相关内容宣传材料和健康指导。为示范食堂及餐厅/酒店提供健康咨询,合理膳食,少盐限油等宣传材料和健康指导。为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提供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知识模板。  

  六、完善机制,加强考核评估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可与其他领域的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各方人财物资源。特别要与爱卫办的卫生单位创建、文明办的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将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纳入政府推动的各项活动中,达到既丰富各项活动的内容,又借力实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目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组织作用,将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开展纳入党团工会组织活动内容,丰富单位文化。  

  充分发挥管理部门、行业、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和考评作用。如在健康社区或健康单位引入居民或职工的满意度评价;在健康食堂、餐厅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和菜品点评;发挥餐饮行业的行业自律,规范、支持健康餐厅的建设等。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及其效果,提升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影响力,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结合民俗、风情、文化、环境等实际情况,围绕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主题,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宣传活动。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要求,制定考核评估表,供各单位参考。  

  每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基本总分为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不低于80分。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另有20分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