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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幸福校园配乐诗文朗诵会的通知

阅读次数:331 编辑:办公室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07

   

关于开展幸福校园配乐诗文朗诵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团委: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创建和谐幸福校园,按照党总支工作计划,拟于五月二十五日举行“幸福校园配乐诗文朗诵会”。  

要求:1、每支部选派两个节目(其中两人以上集体节目至少一个)  

      2、每个节目时长三分钟左右。  

      3、学生团员集体朗诵节目一个(时长不限)  

      4、每个节目从仪表、朗诵、内容、音乐等方面评分  

      5、鼓励原创  

本活动设一等奖四个,二等奖七个,优秀组织奖三名,组织奖三名。  

请各党支部、校团委接通知后认真准备,517日前将节目单报校办公室。  

   

   

龙湖中学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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