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幸福校园配乐诗文朗诵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团委: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创建和谐幸福校园,按照党总支工作计划,拟于五月二十五日举行“幸福校园配乐诗文朗诵会”。
要求:1、每支部选派两个节目(其中两人以上集体节目至少一个)
2、每个节目时长三分钟左右。
3、学生团员集体朗诵节目一个(时长不限)
4、每个节目从仪表、朗诵、内容、音乐等方面评分
5、鼓励原创
本活动设一等奖四个,二等奖七个,优秀组织奖三名,组织奖三名。
请各党支部、校团委接通知后认真准备,5月17日前将节目单报校办公室。
龙湖中学党总支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