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秘基[2010]133号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2009-2010学年度暑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从2010年7月5日开始,至8月31结束,9月1日新学期开学。
二、今年期终考试不作统一安排,各县(区)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三、凡涉及“校安工程”施工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和开学的具体时间,但须提前书面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县(区)所属学校报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期末和开学前的相关工作。
四、因“校安工程”施工耽误课时的学校,可安排放假前的双休日补上,但必须提前书面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参照第二条的方式上报);学校要提前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五、各校要统筹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不得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学生在完成必要的暑假作业基础上,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卫生和法制教育,特别加强交通、防溺水、防触电、食品卫生等教育,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
六、各校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校园安全防护,尤其要注意汛期的安全,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作者:基教科 来源: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