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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261 编辑: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07

教秘基[2009]216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15号,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关于印发<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08]7号)和《关于印发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的通知》(教基[2009]40号,以下简称评估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申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主要形式

评估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二、评估流程

1、听取县区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限时30分钟。

2、听取申报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主要内容是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对自评达标等级逐项说明等。限时15分钟。

3、评估组就学校创建工作向校长提问。

4、评估组对照基本标准、评估细则逐项核查,评估认定。

5、评估组汇总评估情况。

6、评估组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反馈,市属学校集中反馈。

三、评估时间安排

县(区)

起始时间

县(区)

起始时间

潘集区

 

1014

 

毛集实验区

1020

谢家集区

田家庵区

1015

大通区

凤台县

1022

八公山区

市属学校

1021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及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评估程序,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