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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淮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261 编辑:市教育局人事科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3-07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校、各相关学校:

现将2009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省人事厅皖人办发[2009]50号、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教人[2005]6号、市教育局教秘人[2006]133号及市人事局淮人办发[2009]5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照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的要求,从今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凡达到或越过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学校,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市直学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报名表于8月27日至8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须附《考试报名表》、《考试人员花名册》及EXCEL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于9月20日至9月25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须附《淮南市2009年度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报EXCEL格式电子版)。

四、市直学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的材料于10月9日至15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申报中专讲师的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凤台县、各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的教师中级职称材料,须经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查并出具委托函于2009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单位报送材料须提交《淮南市2009年申报中小学中级职称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

五、市直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定职的材料于9月10日至9月20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于9月20日至9月30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在淮南市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事局审批。

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职称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按时完成。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师   职称    通知

抄送:凤台县人事局、各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