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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阅读次数:597 编辑:团委 信息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9-03-07

 

龙湖中学关于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各级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校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校团委拟在本学期末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凡经校团委资格审查、具有团籍的学生团员均有参评资格。
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3
、积极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对团的工作兢兢业业,在团员青年中起骨干作用,按时缴纳团费。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5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6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者。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
、具备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2
、贯彻执行团组织的有关精神,遵纪守法。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道德感,富有奉献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做同学的表率,所在团支部工作活跃并有成效。
4
、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院规院纪,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5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三、评比办法
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
、各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要对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条件,民主评选产生。
3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每个团支部一个名额。
4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校团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填表装入档案,载入团组织光荣簿。  

  

龙湖中学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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